欢迎光临青岛华慧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官网!
中文
English
한국어
日本語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商标代理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专利代理机构(机构代码37247)
青岛市技术合同服务点 青岛市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机构
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
(0532)81117588
首页
公司概况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公司优势
公司架构
公司环境
质量信用报告
新闻中心
新闻资讯
图片新闻
公司公告
科技动态
服务项目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版权服务
法律服务
项目代理
技术合同登记
技术交易对接
科技成果评价
专利预警分析
知识产权运营
技术转移服务
专利信息服务
无形资产评估
知识产权托管
综合服务
资质荣誉
法律法规
政策发布
政策解读
加入我们
业务合作
成功案例
交易平台
联系我们
首页
公司概况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公司优势
公司架构
公司环境
新闻中心
新闻资讯
图片新闻
公司公告
科技动态
服务项目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版权服务
法律服务
项目代理
资质荣誉
法律法规
政策发布
政策解读
加入我们
业务合作
成功案例
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政策解读
政策发布
// 循环出所有二级栏目
政策解读
// 循环出所有二级栏目
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政策解读
政策发布
// 循环出所有二级栏目
政策解读
// 循环出所有二级栏目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六条。
(一)总则。提出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明确了科技示范工程定位、组织实施方式和原则。
(二)管理与职责。明确了科技示范工程委托方、被委托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主体、技术总师的职责定位。
(三)项目立项。明确了科技示范工程从实施意向提出、实施建议确定、指南编制发布、项目申报审核到评审考察立项的整个工作流程,明确了申报资格条件。
(四)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明确了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期限、任务书审核签订、年度报告、中期检查、重大事项变更、综合绩效评价等工作流程,提出了技术总师、项目承担(合作)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等在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中的工作要求。
(五)监督管理。明确了项目监督、档案管理、科研诚信等方面管理要求。
(六)资金管理。明确了科技示范工程资金来源、资金拨付要求,提出了资金使用的负面清单。
(七)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解释权和执行期限。
高品质服务
一对一,服务贴心周到,价格公开透明
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一站式手续办理,完成交易流程
全程跟踪服务
随时沟通客户,助力通过
专家级指导
专业的谈判及指导,一对一经纪人
资深服务团队
专业诚信,优质高效,严格风险把控与告知
平台保障全程服务
专业顾问一站式一对一引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