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青岛华慧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官网!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商标代理机构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专利代理机构(机构代码37247)
  • 青岛市技术合同服务点 青岛市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机构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

(0532)81117588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以案说法 | 自媒体账号注册商标,应该选择哪些类别??

发布时间:2023-5-29来源:今日知讯点击:返回列表

    自媒体账号注册商标选择什么类别??

 
       自媒体可选择的商标类别如下:
  
       1、互联网相关类别
 
  在互联网时代,许多企业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多地借助诸如公众号、网站平台、网页应用、手机APP等互联网工具向消费者提供。在这种情况下,商标类别的选择非常容易存在纠纷。为防止侵权纠纷,任何行业最好注册互联网相关类别。
 
  第9类: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电子出版物(可下载)、可下载的音乐文件、可下载的音乐文件、动画片、可下载的软件,手机APP。
 
  第35类:广告宣传,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活动、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等。第38类:有线电视节目播放,互联网广播服务,数据和通讯服务,计算机终端通讯。
 
  第41类:电视文娱节目,娱乐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先出版,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
 
  第42类: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把有形的数据或文件转换为电子媒体。
 
  第45类:在线社交网络服务、交友服务。
 
  2、自身业务相关的类别 商标分为45个类别,主营什么业务就注册其对应的相关类别。例如,跟食品有关的商标类别有:第29类、第30类、第31类、第32类、第33类等;跟服装有关的商标类别有:第25类、第18类、第35类等;跟房地产相关的商标类别有:第36类、第37类、第42类。
 
       哪些不能注册商标??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律师说法
 
       注册商标具有专属的、排它使用的法律效力,他人一旦未经许可就擅自使用商标人的注册商标或者冒用他人注册商标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关闭

  • 高品质服务

    一对一,服务贴心周到,价格公开透明
  • 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一站式手续办理,完成交易流程
  • 全程跟踪服务

    随时沟通客户,助力通过
  • 专家级指导

    专业的谈判及指导,一对一经纪人
  • 资深服务团队

    专业诚信,优质高效,严格风险把控与告知
  • 平台保障全程服务

    专业顾问一站式一对一引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