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试点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首批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青生促字〔2017〕6号),我中心对申报开展分中心试点工作的各单位进行了现场考察与专家评审,经综合评
关于公布首批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青生促字〔2017〕6号),我中心对申报开展分中心试点工作的各单位进行了现场考察与专家评审,经综合评
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和中央、省驻青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品牌建设作为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工程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西海岸新区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孵化器: 为推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内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17〕77号)、《青岛市财政局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规〔201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申报第十九届中国专利
各驻青中央及省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下半年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驻青中央及省属企事业单位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
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荐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408号)要求,现将我市组织推荐申报科技部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西海岸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青科字〔2015〕10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科技和金融结合,推动金融机构对“千帆计划”入库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风险补偿补贴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青科字〔2015〕12号)文件规定,现将&l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西海岸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对公共领域的支撑作用,按照《青岛市科学技术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青岛市源头创
各区(市、管委)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青岛市政府《关于实施“千帆计划”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4〕32号)和《青岛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实施细则》(青科字〔2015〕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
青岛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导意见
第一条 为创新企业贷款担保方式,发挥专利权融资功能,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为青岛市经济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关于印发《促进青岛市专利工作发展的补充政策》的通知青知管〔2012〕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孵化器、蓝色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工作,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强专利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发明专利创造能力,根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奋斗目标,制定本纲要。
一、背景和意义
1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青岛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在激励创新、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
摘要:专利侵权诉讼往往伴随着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日前,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已成为困扰专利侵权诉讼的一个难题。
目前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几乎是必经的程序。大量无效宣告请求都是在专利侵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