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
为更好地搭建引才聚才平台,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号)、《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青人社字〔2024〕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已经批准建立并运行满1年,且在三年管理期内的青岛市专家工作站。
(二)评估内容。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评选重点评估专家工作站基础建设、团队建设、工作实绩等情况。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评选重点评估设站单位与进站专家共同合作的项目、对解决单位科研难题和促进单位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情况以及带动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二、评选程序2025年度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按照单位报送、区(市)初审、专家评审、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
(一)单位报送。青岛市专家工作站设站单位填写《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申报表》(附件1)、《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单位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
(二)区(市)初审。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根据各自考核评估情况,分别推荐2家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候选单位和1个优秀科研成果候选项目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对推荐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有关资料。
(三)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入选单位名单。对拟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与材料提交不符的单位,取消其入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发文公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和实地考察情况,最终确定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10个,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5个,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统一授牌,并发放奖补。
三、有关要求
(一)积极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参与度,鼓励本区域内符合条件单位积极申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认真审核把关。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对所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避免出现信息不实等情况,确保申报推荐质量。
(三)严格报送时限。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许志国,0532-85912041;孙旺,0532-85912041。
附件: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