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青岛市壮大民营经济攻势作战方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助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结合参加全国工商联开展2020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活动、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及2021年山东民营企业100强、行业领军10强、创新100强申报发布活动,市工商联、市科技局、市民营经济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共同开展2021年青岛民营企业100强、制造业10强、服务业10强、创新10强、农业10强申报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评选标准、程序、组织机构、评选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接受社会各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二)坚持企业自愿、择优表彰的原则;
(三)坚持社会公益性原则,不向参评企业收取评比费用;
(四)坚持真实性、合法性的原则,企业要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申报类别。2021年青岛民营企业100强、制造业10强、服务业10强、创新10强、农业10强,2021年山东民营企业100强、行业领军10强、创新100强。
2020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调研、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申报一并进行。
2.申报对象及要求。注册地在青岛境内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子公司在青岛境内注册的可以申报,但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不能同时申报,分公司不能参加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1)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2)偷漏税被处以行政处罚的;(3)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4)未完成国家节能减排指标,被列入关停淘汰企业之列的;(5)因违法违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6)有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条件
1.2021年青岛民营企业100强。申报企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申报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企业在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员工就业、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2.2021年山东民营企业行业领军企业10强。围绕我省“九个强省突破”的重点行业领域即文化产业、医养健康、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高端化工、海洋产业、大数据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交通物流、现代金融等产业开展。由山东省相应的行业商(协)会具体负责实施。
3.2021山东民营企业创新100强。创新性:申报企业自主创新采用新技术、新模式,具有引领带动示范作用;成长性:新技术、新模式为申报企业占据主导地位,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2020年度)、或净利润200万以上(2020年度)、或三年的符合增率20%以上。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今年的调研将继续采用网络申报系统。数据库将于4月上旬上线,请组织本区域内或行业内的上规模企业登录上规模民营企业数据库(网址:http://sgm.acfic.org.cn)录入和审核数据。
2.格式要求。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数据因模糊不清出现差错。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视为有效,如无签字和公章一律退回。
3.审核盖章。各区市工商联负责收集本区域内企业调研表并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盖章予以上报。各单位在上报企业材料时,请核对企业是否被列入诚信、环保黑名单,如有请予以说明情况。
4.申报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2020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调研表》(表一)、《2020年度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调研表》(表二);
(2)企业经营情况的综合性材料(企业在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员工就业、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成绩及高质量发展和企业信用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做法。不超过1500字);
(3)2020年年度企业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可以是复印件。在报送企业财务报表时需要网上上传财务报表;
(4)企业信用报告;
(5)申报山东民营企业创新100强的企业,需提供企业简介,内容包括主营业务、行业与市场地位、核心竞争力、核心经营团队以及新技术新模式行业创新情况。
三、申报的组织和实施
(一)推荐申报
区市各单位按申报条件负责审核并推荐上报各分管领域内的民营企业;各区市工商联负责将本地、本分管领域内参加申报的企业名单、企业原始表,企业信用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材料均为原件,一式2份)汇总整理并上报。
(二)初步评审
区市工商联会同区市各单位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于2021年5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以公函的形式统一上报市工商联。由市工商联提出建议(推荐)名单。
(三)媒体公示
在市级各主办单位网站和媒体公示拟入选建议名单,公示期5天。
(四)评审确定
市工商联就公示名单征求各主办单位的意见,综合相关情况确定最终名单,青岛民营企业创新10强依据山东省民营企业创新100强名单确定。
名单确定后,由主办单位联合授予入围企业“2021青岛民营企业100强”“2021青岛民营企业制造业10强”“2021青岛民营企业服务业10强”“2021青岛民营企业创新10强”“2021青岛民营企业农业10强”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此次申报工作省上增加了山东民营企业行业领军企业10强和山东民营企业创新100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申报工作要求,积极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按照填报说明登入上规模民营企业数据库录入和审核数据。
(二)审核把关
各推荐单位要求各申报企业认真按照各项申报的要求准备各种申报材料,审核后推荐上报。此次申报发布请企业同时报送信用报告,由第三方出具信用报告,省工商联不指定,也可以由信用山东网站自主申报生成。
信用山东网站网址:http://credit.shandong.gov.cn
(三)严格保密
对于企业提供的相关财务数据,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给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相关媒体不得披露上榜企业的敏感财务数据。
(四)及时上报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申报条件、评价体系、活动方案规定的申报内容、数量和时间上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来永竹
电 话: 85711293
电子邮箱:laiyzgs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