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局,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市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贯标”)认证工作,按照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要求,拟组织2019年5月30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2020年度”)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进行资助申报。现将“2020年度青岛市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资助资金申报指南”予以印发,请按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度青岛市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2.2020年度青岛市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资助资金申报书
3.申报企业诚信承诺书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日
附件1
2020年度青岛市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职工人数20人以上(含20人),上一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三)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低于1件或其它有效专利不低于2件;
(四)2019年5月30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2020年度”)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企业拥有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从事知识产权认证的机构颁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维持有效;
(五)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资助额度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不高于2万元标准给予后补助。
三、申报时间及网址
(一)申报时间
1.从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起至9月24日(星期四)17:00时截止;
2.项目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网址
http://www.qingdaoip.cn
适用浏览器为谷歌浏览器,系统用户名为注册邮箱。
四、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青岛市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资助资金申报书;
(二)申报企业诚信承诺书;
(三)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经有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申报日前连续6个月不少于20名职工的社保缴纳证明;
5.《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详细信息显示为“有效”或“暂停”的全屏截图证明。其中,显示为“暂停”的,申报企业需同时提供由认证机构开具的年度监督审核收费发票扫描件、《延期监督审核的情况说明》扫描件(全屏截图证明获取路径: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点击“管理体系认证”→输入“证书编号”→输入“获证组织名称”→选择认证项目:“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点击“查询”→双击“组织列表”下的“组织名称”,显示证书列表查看企业贯标详细信息,全屏截图);
6.进入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在“搜索”栏输入企业名称,公告类型选择“破产文书”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全屏截图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企业登录青岛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ingdaoip.cn)进入“政务办事厅”,选择专项公共服务中的“资助申报”;
(二)在左侧导航栏“我的申请”中选择“通过贯标认证企业资助”;
(三)点击“录入”,根据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四)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在系统弹窗中选择“提交”。
(咨询电话:0532-82882062 85730525)
六、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
(一)审核申报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对于主体资格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则视为放弃该项目申报。
(二)主体资格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申报材料的审核,对于申报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则视为放弃该项目申报。
(三)及时在系统中更新审核结果,发出补正通知,补正期为3个工作日,请申报企业务必定期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意见。
(四)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企业可能存在非正常申报情形时,可暂停审核,展开调查程序;
(五)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在系统中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