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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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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二届山东省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鲁知管字〔2017〕53号)精神,现将我局开展有关推荐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人”)可向我局或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级行业协会、省科学院、省农业科学院、省医学科学院、驻青部属高校、中央驻青科研单位和企业,申请推荐拟参评专利项目。
       二、申报人及其拟参评专利项目应符合《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鲁政办字﹝2015﹞45号)、《山东省专利奖励实施细则》(鲁知管字〔2017〕50号)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应对其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三、奖项申报、推荐均通过网上“山东省专利奖励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操作完成。我市拥有高价值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可做为申报人在评奖系统中“申报注册”为“注册单位(人)”,录入拟参评专利项目信息,向推荐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推荐人”)提出推荐申请。每个拟参评专利项目最多可选2个推荐人。推荐人同意推荐的,注册单位(人)再次登录评奖系统时可获得推荐号和推荐口令,成为评奖系统的“申报人/申报单位”,获得开展后续申报工作、提交申报材料的权限。评奖系统入口可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dipo.gov.cn)办事指南—表彰奖励—专利奖栏目中查找。
       四、请各区(市)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专利奖推荐工作,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组织辖区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参与评选,积极为我市高价值专利项目争取获奖机会。拟向我局提出推荐申请的申报人,应于10月15日前在评奖系统中注册并完成本单位(个人)信息、拟参评专利项目信息录入工作。
       请各区(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工作人员、申报人加入“青岛市专利奖工作群”(QQ群号565467269)下载学习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评奖系统操作指南、专利奖申报书等有关文件。其他不明事宜可通过QQ群咨询。加入QQ群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     
 
       联系人:张海生,电话:82864777 
青岛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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