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区域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青南政发〔2012〕27号)的相关规定和区财政2016年资金预算情况,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见附件。
请申请项目补助的企业(个人)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于2016年5月19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证明材料原件报送至市南区科技局(宁夏路286号市南区政府902房间),逾期不予受理。申请项目补助的企业(个人)需保存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原始票据及凭证等有关资料以备核查,并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李林 联系电话:88729903
附件:市南区2015年度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