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若已注册但需要进行密码找回的,可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企业用户版)》(附件1)工作流程,自行找回密码;若无法自行找回,可填写《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册密码找回登记表》(附件2),并加盖企业公章传真至市高企认定管理办公室,以协助企业进行后续操作。
(二)网上申报
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凭帐号、密码登陆后,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包括“申请书封面”、“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及“附件清单”。填写完成后打印并网上提交。
(三)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将网上填写并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带条形码),连同附件材料一起一式四份装订成册,三份报送至所在区(市、管委)科技主管部门,一份报送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科技局窗口。其中,报送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科技局窗口的申报材料中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
企业申报材料的受理以大厅工作人员向企业出具受理回执单并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为准。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材料
网上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时,表格内所有内容均须填写,其中数据为零的填“0”,文字内容使用粘贴方式填写的,建议选用“无格式文件”粘贴。
(二)纸质申报材料
1.附件材料包括企业资质、审计报告、人员情况、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及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等,按照《申报材料附件目录模板》(附件3)顺序装订。
2.企业按照《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审查要点》(附件4)自查无误后,由网上打印认定申请书并从网上提交(保证打印出的申请书与网上提交申请书的条形码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然后将认定申请书连同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材料要求胶装,书脊打印企业全称,可正反面复印。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管委)科技部门要积极做好申报企业的咨询和指导工作,并协调区(市、管委)财政、税务部门及时开展初审,确保认定工作有序进行。
(二)企业提供的研发费用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须由有资质且纳入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015年至2016年高企认定名册的中介机构(可在青岛市财政局或青岛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网站查询)出具。
七、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2楼科技局窗口
联系人:郝晓倩 栾晖 85916246
万钊 85911337
传真:85916246
邮箱:
qdgaoqi@163.com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